本环建表字〔xxxx〕xx号
关于《****集团)矿业石灰石矿阎家沟**山上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集团)矿业阎****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集团)矿业石灰石矿阎家沟**山上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满族自治县田师傅镇大堡村,工程总投资177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7.7%。本项目治理的****集团)矿业阎家沟石灰石矿**范围内的山上采场(第一露天采场)630m-570m平台和主采场(第二露天采场)靠帮台阶两大区域,同时包括紧邻闫家沟石灰石**域,总面积9.9hm2,其他部分待开采结束后复垦修复。本项目实施后,通过清理工程、平整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灌排工程等各项措施的实施,有效修复**生态环境,有效提高了采区的土地利用价值。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材料定点定位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易起尘的物料运输时采取苫布覆盖、控制车速,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区域时要对轮胎进行冲洗,避免在大风日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临时冲洗场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采区工业场地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后,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土无弃方产生,清理边坡废石回填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排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土方开挖回填时应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做好施工规划,减少临时占地和重复施工,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使用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其它覆盖物遮挡,排水沟及截水沟低洼处设沉淀池,在有复垦条件和植被重建条件时及时复绿。项目施工阶段严格要求、文明施工,避免对规划用地以外植被的破坏。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应在开挖时需作好开挖面防护,合理控制好开挖临时边坡,并做好开挖面的清理工作,清除不稳定岩块,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
****环境局
xxxx年xx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生态****执法队、****服务中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