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自然**办发〔2018〕70号)、****国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国土资发〔2015〕307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张国土资发〔2016〕1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评估费用 | 类型 | 矿种 |
肃**大河乡含水沟蛇纹岩矿 | **** | 1.5万元 | 延续 | 蛇纹岩 |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及提交资料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自然**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资格;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蛇纹岩)。
(二)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出具满足报名条件要求、对所编制的价款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资料方为有效报名,此次报名资料通过邮寄******局,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时间安排
1.11月14日—11月21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11月22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3.11月23日—11月27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局在网上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局。******局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由备选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址: 肃**红湾寺镇皇城路12号
邮编:734400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936-****353
肃**公众信息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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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