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服务”采购的询价函
各社会企业:
****现准备开展“**高新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服务”采购,主要内容如下:
1.物资种类:主要安置类物资帐篷、棉被、折叠床,其他安置类物资棉大衣、夏凉被、防潮垫等。
2.仓库要求:200平方米左右,应当具备避光、隔热、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火、防盗、防污染等条件,确保不渗不漏,门窗、门锁严密完好,启闭灵活,库房周边无杂草,排水通畅。
3.管理要求:
根据我区救灾物资储备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仓库**和负责日常储备管理和调运工作。仓库**应具备电子监控、货架、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日常管理服务包括安全责任制管理、购置管理、储备保管、调用和回收等前置管理。
(1)承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组织对新购置入库区级救灾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承储单位应对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进行核对,需要进行质量抽检的,配合质检机构或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入库接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并责令供货商整改,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承储单位应建立健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对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专库(专区)储存,定期盘点,做到物卡账相符;储备物资管理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定人定岗,责任到人;严格设立储备物资总账、物资品名规格账和物资财务账等,入库、出库等须有完备的凭证手续。承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人员、物资安全。因管理不善或者人为因素导致损毁的区级救灾物资由承储单位按相同数量、质量补充更新,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3)承储单位应以《**省救灾物资储存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为指引储存管理区级救灾物资,做到挂牌明示,权属分区,按年份、品种分垛码放整齐,合理采用托盘、货架、周转箱、添加衬垫等方式存储,留有通道;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及时掌握库内温湿度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库内温湿度进行有效调控;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4)承储单位要加强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强化应急**管理平台、成****中心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落实专人专管,****储备库基本信息,及时规范填报、更新救灾物资储备基础数据,定期确认库存情况,确保信息化系统信息与实物储备一致。在每月10日前,承储单位将上月末库存区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及其价值、各仓库储备明细,以及上月储备物资出入库、报废处****发展局审核汇总后,抄报区相关部门。
(5)承储单位对达到建议储存年限的储备物资,应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评估,经技术鉴定或专家评估,质量和性能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按规定报废;能够满足的,由承储单位负责定期组织质检,优先安排调用,且可用于重点风险防范、重要任务保障等情况。已达建议储存年限又暂未调用的物资,应加强管理,每两年至少抽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对需报废的区级救灾物资,由承储单位提出申请,按流程上报。
(7)承储单位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报废物资开展价格评估,确定物资残值。经评估无残值物资,由承储单位组织进行销毁;
(8)承****发展局调运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调运,并派仓储管理人员及时押运至指定地点,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承储单位可通过与物流、运输企业签订区级救灾物资应急调运装卸配送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救灾物资应急运输机制,加强救灾物资运力保障。
现我局就执行服务工作内容公开询价,如有意向参与,请贵公司将正式报价(签章)反馈我局,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发送邮箱:****@qq.com。
4.该服务一招采两年,一年一签。
附件:询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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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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