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镇珠村村非粮化改造土地招租(重新发布)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城南镇珠村村非粮化改造土地招租(重新发布)
业主名称:****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租金起标价:起标底价为950元每亩
评标办法:价高者中标
二、租赁标的
项目位于**市城南镇珠村村(黄湾塘地),总面积50亩。
三、、租赁年限
租赁年限:10年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现金)
五、租赁标的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拥有租赁租赁物的经营权。(水源和电源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2、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经营所产生的税收等一切费用以及出租方出租所产生的税金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4、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5、乙方不得种植树木,苗木及多年生植物。承租方应每年种植农作物。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检查租赁场地的状况,如有损坏及更改,乙方应恢复原貌,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标的物进行转包或分包。
8、租赁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发生争议,****法院提起诉讼。
9、租赁期10年满后,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最后一年的10月底将土地归还出租方,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并将土地恢复原貌,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现代农业开发经验和经济实力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报名办法
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市城南镇城南镇珠村村村部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当天16:00点前
招租文件获取:报名现场获取
九、开标地点
1、开标地点:**市城南镇城南镇珠村村村部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下午14:00整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公告栏及《****》网站上公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林建初
联系号码: 135****3826
招标代理单位:****
联 系 人:马小伟 联系电话:130****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