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路北一路西段(0K0+380-K0+708.759)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公开招标][施工][**市﹒**区]**区**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一路西段(0K0+380-K0+708.759)施...
发稿时间 :2024-11-14
**区**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区**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一路西段(0K0+380-K0+708.759)施工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王蒙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鄂142********01190 | ****451.29000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 97.4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蒙 | 金翠 | 孙树刚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鄂142********01190 | 辽221****92758 | 辽221****80499 | ||||||||||||
投标报价 | ****451.290000元 | ****460.000000元 | ****003.13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 ||||||||||||
评审得分 | 97.41 | 90.07 | 87.8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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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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