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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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我公司按照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基本情况
****位于********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33000㎡,公司自2008年4月成立以来,始终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为理念发展企业,建立企业文化,致力于实现**的综合回收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0年2****环境局《关于****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赤环审字〔2010〕12号),并于2013年4月****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公司于2016年12月进行了新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更换,有效期至2021年6月。我公司于2014年7月完成了环保验收工作,并通****分局《关于****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敖环发〔2014〕96号),****公司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我公司于2014年10月收到《**经信局上报关于淘汰烧结机-鼓风炉炼铅生产工艺的整改方案》(敖经信发〔2014〕73号),****公司淘汰“烧结机—鼓风熔炼”生产工艺,为适应现代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政策的发展要求,公司于2016年投资1800万元对原有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淘汰原有的“烧结机—鼓风熔炼”工艺,更换为“原料制砖--富氧侧吹炉还原熔炼”工艺,针对此次技改项目,公司委托****编制完成《****废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5月取****分局《关于****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备案的通知》(敖环发〔2016〕9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并于同年10月****信息化局《关于****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敖经信投字〔2016〕14****公司技改项目的备案。此次技改既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又能够有效实现铅及其化合物的减排2320kg(数据来源《关于****重金属减排工程实施方案备案意见》(赤环函〔2019〕158号))。
二、固体废物种类及污染防治信息
我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危险废物产生信息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有除尘灰、实验室废液和废吨袋及布袋,****实验室废液不落地直接返还生产工段不贮存
截止2024年10月31日次生危险废物产生量如下: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 (吨) | 去向 | 危险特性 | 责任人 |
1 | 废包装袋 | 900-041-49 | 2.36 | 危废库 | T | 张轩肇 |
2 | 除尘布袋 | 900-041-49 | 0.5 | 危废库 | T | 张轩肇 |
(二)危险废物经营信息
截至上年度年底2023年12月31日,库存冶炼废渣(HW48)1594.08吨,2024年1—10月共接收冶炼废渣2305.39吨,利用量为3834.51吨,截止2024年10月31日库存67.32吨。
三、总结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中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各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数量等事项。同时危险废物的转移等各相关事项均在“**自治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报,确保纸质版台账与系统内台账保持一致。
我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有效地防止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二次伤害,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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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