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桃源(永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31NRU116 | 建设单位法人:林志和 |
林唐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五四路264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117.32534,117.33092,117.34339,117.33169,117.30817 纬度: 26.09863,26.08017,26.06968,26.07796,26.0738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6 |
闽环辐评〔202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821 |
756.2 | 运营单位名称:国****公司****公司 |
913********58376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911********40797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906023 | 竣工时间:2024-05-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fj.****.cn/html/main/col63/2024-10/15/202********650****19693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500kV变电站工程,变电站位于**市**市大湖镇上甲村,**1台1000兆伏安主变压器,1组60兆乏低压电容器组和1组60兆乏低压申抗器组,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6回。 (2)卓然~三阳单回路开断进**(**)变线路工程。卓然侧线路起自拟建**(**)500****电站,止于卓然-三阳500千伏线路272号塔大号侧约21米处开断点。线路全长约4.3千米,其中双回路长约3.8千米,单回路长约0.5千米。三阳侧线路起自拟建**(**)500****电站,止于卓然-三阳500千伏线路278号塔大号侧约362米处开断点。线路全长约4.3千米,其中双回路长约3.5千米,单回路长约0.8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1)**(**)500kV变电站工程,变电站位于**市**市大湖镇上甲村,**1组1000兆伏安主变压器(#3主变),1组60兆乏低压电容器组和1组60兆乏低压申抗器组,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6回。 (2)卓然~三阳单回路开断进**(**)变线路工程。卓然侧线路起自拟建**(**)500****电站,止于卓然-三阳500千伏线路272号塔大号侧开断点。线路全长3.960千米,其中双回路长3.558千米,单回路长0.402千米。三阳侧线路起自拟建**(**)500****电站,止于卓然-三阳500千伏线路278号塔大号侧开断点。线路全长4.032千米,其中双回路长3.295千米,单回路长0.737千米。 |
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变户外布置、单双回路混合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户外布置、单双回路混合架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2)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3)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防止施工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地表植被的扰动,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建设施工便道,设置施工营地、堆料场、牵张场地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4)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渗措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5)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工程已按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了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线路工程靠近村庄的地段时均加大了导线对地距离的要求,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弧垂对地最小距离为25m,满足环评提出的14m的要求。 工程已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开展了电磁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500kV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为4.342V/m~161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138μT~3.890μT;站外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为263.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8915μT;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为7.512V/m~61.5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251μT~2.541μT;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要求。经监测,线路在道路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599V/m,满足10kV/m的要求。铁塔上设立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在设备选型阶段,建设单位选用了******公司生产的ODFS334000/500型的低噪声主变设备。经验收监测,**50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昼间为35dB(A)~49dB(A),夜间为38dB(A)~43dB(A),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和夜间50dB(A)要求。(3)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的环保工作,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车洒水、雾炮机、人工洒水及密目网苫盖等抑尘措施,施工区域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均安排在白天、夜间不施工,施工区域限制车速等,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扰民情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废旧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均分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清运;**500kV变电站施工生活区设置了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线路施工中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线路施工人员均就近租住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各类生活废水均合理收集处置,未发生随意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情况;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时采取了隔离铺垫措施,做到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未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堆料场、牵张场地等,针对表土剥离区域,均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植被恢复。(4)**500kV变电站本期**主变事故油池1座,容量为90m3,满足环评文件中提出90m3容量要求。事故油池采取了C30密实性防水混凝土防渗措施,池体抗渗等级为P6。根据事故油池满水试验记录,24小时候测定渗水量为1.8L/m2●d,外表无渗漏,水位无明显降落,符合标准要求。 变电站的主变设备下方设置了事故油坑,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当带油设备发生事故或者检修时,通过排油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废油及含油污水留在事故油池内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已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并对项目环保知识进行了宣传;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了电网环保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开通了95598公众热线,积极解决公众提出的疑问和合理环境诉求。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投入调试均进行了公示。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公司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后续将及时组织开展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登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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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处理后不外排 |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变电站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围墙加高至4m,东北侧围墙加高至3m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变电站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围墙加高至4m,东北侧围墙加高至3m | **50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昼间为35dB(A)~49dB(A),夜间为38B(A)~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变电站站内设置垃圾桶,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周围市政生活垃圾收运点处置; | 变电站站内设置了垃圾桶,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送至周围市政生活垃圾收运点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主变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90m3 | 主变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90m3;电容器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m3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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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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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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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地表植被的扰动,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建设施工便道,设置施工营地、堆料场、牵张场地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时采取了隔离铺垫措施,做到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未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堆料场、牵张场地等,针对表土剥离区域,均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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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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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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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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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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