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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常自然资规告字〔2024〕38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商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县**新区狮子口片区SZK-01-06地块 | 14668 | 商业商务用地 | 1.5≤容积率≤3.3 | ≤50% | ≥10% | 40年 | 3608 | 721.6 |
备注 | 上述地块必需根据**县**新区狮子口片区SZK-01-06地块特别约定、建设管理要求、规划设计条件及常政办发【2019】171号等文件执行(详见供下载文件)。 1、建设****住建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王淑君,电话:135****6223。 2、规划设计条件由****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王耿前 ,电话:187****1016。 3、涉及开采地下矿产**的,按《**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规范处置及防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9】171号)规定办理,联系人(资规局)凌琦艳,电话:187****6695;****集团)徐磊,电话:150****9596。 4.特别约****发展中心负责和解释,联系人;祝鹏飞,电话:157****9213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4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6时;地块的拍卖时间具体如下:
**县**新区狮子口片区SZK-01-06地块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5日9:3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利用科(**县白马路161号;咨询电话:0570-****07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9793 189****017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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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