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市**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区环岷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工程建设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服务及肥料检测服务
公开比选公告
****受****集团****公司(项目业主)、****(代建业主)委托,就批准实施的2023年**省**市**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区环岷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工程建设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及肥料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省**市**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区环岷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工程建设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及肥料检测服务
(二)比选人:****
(三)项目地址:**市**区。
(四)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选址泥溪镇1个片区:泥溪镇张坝村、两坪村、文星村、泥溪村4个村,共计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二是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万亩,选址观音镇、柳嘉镇、蕨溪镇、高场镇4个片区;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7万亩,选址合什镇、蕨溪镇、樟海镇3个片区。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完成2023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和施用肥料(有机肥、配方肥)质量检测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监测评价及肥料检测,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及相关检测报告。
1.2、开展项目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和施用肥料(有机肥、配方肥)质量检测工作,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等。
2、服务要求
2.1、地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度****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按照每1000亩不少于1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农函〔2019〕512号)、《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DB51/T 3062-2023)、《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等文件相关要求,开展地力耕地质量监测。在2023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内选取94(47000/500)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建设前、建成后进行实地取土调查化验,对样品土壤容重、有机质、pH值、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含量、交换性钙和镁(仅限于中性和酸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不测),土壤铬、镉、砷、铅、汞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提供土壤检测报告;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和等级划分,形成并提供耕地质量评价报告(一式三份)。
2.2、施用肥料(有机肥、配方肥)质量检测工作
检验批次暂估为10个批次(检测样品的次数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取样检测)。依据《有机肥料》NY/T 525、《生物有机肥》 NY/T 884、《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8877、《复混肥料(复**料)》GB/T 15063等文件相关要求,完成2023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肥料(有机肥、配方肥)样品按批次采样送检,并完成对有机肥样品有机质、总氮、总磷、总钾、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酸碱度(pH)、水分、总砷(As)、总汞(Hg)、总铅(Pb)、总镉(Cd)、总铬(Cr)、氯离子质量分数、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死亡率等指标的检测化验,出具检验报告;完成对配方肥样品总氮、总钾、有效磷、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比、粒度、水分、氯离子、缩二脲、总砷、总铅、总铬、总镉、总汞、总铊等指标的检测化验,出具检验报告。
(六)服务期限:检测单位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内全部服务内容(含取样、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的所有时间)。
(七)资金来源:中央、市级补助资金;区级配套资金。
(八)最高限价:416000.00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在“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五)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一个25万元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 六 )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每个参选人仅能委派一个授权代表人,否则不予受理;不同参选人不能委派同一授权代表人,否则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选者,在“****集团‘建投云’”采购服务平台”上先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请于2024年 11 月 15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11 月 21 日23时59分(**时间),在建投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参选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三)在平台账户注册成功后,后续参与其它项目的参选报名时,无需再次进行账户注册,可直接登录报名参选。
(四)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建投云招采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前往****或通过邮箱(****@qq.com)提交平台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且完成报名登记及缴费。
(五)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其中平台在线缴费人民币0元/份,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缴费人民币400元/份)。
(六)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相关事宜,视为无效报名,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七)报名咨询电话:0831-****399。
四、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纸质版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请于2024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时间)前递交到**市**区清音路6号,****集团11F****中心,若时间或地点有调整,比选人将另行书面通知;同时,电子版参选文件请于2024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分(**时间)前上传至建投云平台。
(二)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参选文件和逾期未上传至平台的电子版参选文件,比选人皆不予受理。
五、公告公示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和评审结****集团“建投云”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半岛1栋停车入口旁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1-****891 155****7319
邮 箱 号:****@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高新区天久北巷259号附202号2层
联 系 人: 丁女士
联系电话:0831-****399
邮 箱 号:****@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