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岸交融治理工程(山南段)
九**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岸交融治理工程(**段)
九**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岸交融治理工程(**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 龙 山 旅 游 度 假 区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水 岸 交 融 治 理 工 程 ( 山 南 段 ) 已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平 发 改 投 〔 2024 〕 105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资 金 , 出 资 比 例 为 财 政 资 金 占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浙 江 省 平 湖 九 龙 山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 招 标 人 为 平 湖 九 龙 山 景 区 运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中 诚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九 龙 山 旅 游 度 假 区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水岸交融治理工程(**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2073.1200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2073.1200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795.2900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包 括 新 建 钢 筋 混 凝 土 雨 水 管 道 DN300—DN600 约 1216 米 , 雨 水 检 查 井 36 座 ; 新 建 钢 筋 混 凝 土 污 水 管 道 DN110—DN300 管 约 590 米 , 污 水 检 查 井 21 座 ; 新 建 潜 水 沙 滩 外 挡 土 墙 约 534 米 ; 新 建 驳 岸 , 岸 线 长 度 约 561m ; 新 建 沙 滩 面 积 约 16993 ㎡ , 沙 滩 浅 水 区 约 10906 ㎡ ; 新 建 砾 石 广 场 面 积 约 4553 ㎡ 以 及 本 项 目 其 他 相 关 配 套 市 政 设 施 , 亮 化 设 施 , 休 闲 设 施 等 , 建设地点: 九**旅游度假区红线范围内 。 2.2 招 标 范 围 : 九 龙 山 旅 游 度 假 区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工 程 —水 岸 交 融 治 理 工 程 ( 山 南 段 ) 施 工 图 纸 全 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1898.0842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5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三 个 月 内 任 意 一 个 月 ) 以 单 位 名 义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证 明 且 人 数 不 少 于 50 人 , 由 投 标 人 所 属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 社 保 证 明 的 出 具 日 期 在 招 标 公 告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内 有 效 , 除 此 以 外 一 律 不 予 认 可 ) 。 省 内 投 标 人 的 社 保 证 明 格 式 仅 限 于 “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 等 网 络 端 下 载 打 印 的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扫 描 件 。 省 外 投 标 人 必 须 为 社 保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扫 描 件 , 如 省 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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