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2024年化学水处理用次氯酸钠材料一批询比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2024年化学水处理用次氯酸钠材料一批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
(1)化学水处理用次氯酸钠询比采购(采购数量暂定30吨,采用固定单价,根据买方要求供货,据实结算)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次氯酸钠 | 有效氯含量≥10% | 30 | 吨 | ||
说明 | 报价含运费卸车费(负责自行卸车)等其他费用,税率13%。 |
注:承包方式: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模式,根据招标人要求据实结算,结算方式为现汇、信用证、承兑等。
3.交货地点、时间及要求:
(1)****化学水次氯酸钠区。
4.验收标准及计量方法
(1)卖方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并提供每次供货的检验报告。
(2)按照买方通知数量到厂,化验合格后卸车,化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
(3)计量方式为:车辆进、出买方厂区均过磅进行计量。
5.报价资格及商务要求
5.1报价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2****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5.3报价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本询比产品的相关业务。
5.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参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5.5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上传资料有:《****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营业执照;失信企业名录;响应承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7业绩要求:无
6信誉要求:
6.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6.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6.3企****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6.4其他: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7其他要求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8.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8.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11 月 14日至2024年 11 月 19 日10点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8.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具体收费要求,自行拟定,如收款账户等)
8.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9.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30(**时间)。
2. 询价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30(**时间)。
3. 请各报价人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30前登陆**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11.异议的提出
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常村镇西新长北线**
联 系 人:张先生(技术) 朱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0370-****304 0370-****272
监督单位(部门):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370-****232
地址:**市常村镇西新长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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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 月 14 日
查看附件:次氯酸钠招标技术要求.docx
查看附件:廉洁承诺书(供应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