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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常态化招租的公告
根据《**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以下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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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农贸市场)项目
三、项目地址
****农贸市场)位于**街道拥军路三段18号(玉川**小区对面),****农贸市场。
四、招租范围
招租范围****门市,其中,鲜肉摊位8个(编号为T7、T12、T13、T15、T23、T26、T27、T28),禽类门市1个(编号为:M12),水果摊位16个(编号为:****),蔬菜摊位15个(编号为:T25、T26、T27、T29、T30、T32、T33、T34、T35、T36、T37、T38、T39、T40、T41),凉菜门市4个(编号为:M3-M6),****门市3个(编号为:M7、M8、M10)。门市内部为**,承租人需按照招租方提供的装修效果参考图自行装饰装修。
五、招租对象
除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
六、租赁须知
有租赁意向的承租人可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5:00,在**市**区荆山路5号(**国家高新****管委会4楼404室)咨询报名,联系电话:0830-****857,158****7757。
七、免责声明
(一)本次招租因不可抗力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招租项目,因此给报名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我司按市场****门市面积、区位、设施设备、瑕疵情况和潜在经营风险)进行出租。请各位承租申请人在了解到招租信息后一定对市场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租赁标的位置、现状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了解,并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对招租标的进行评估、测算,了解标的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再自行判断是否报名租赁。
(三)本次招租标的按现状进行招租,我司工作人员对招租标的使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我司对招租标的是否满足承租申请人经营需求以及经营效益等承担责任。承租申请人一旦参加相应招租活动,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且已完全知晓和清楚标的相关情况、状况,****租赁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所有,本招租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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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