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其他家具用具 需求描述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 469,296.00 元 | 1(详见附件) | 469,296.00 元 |
详见比选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组织实施部门、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
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
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 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鉴于采购人并非专业检测机构、缺乏相应检测设备或能力,采购人验收合格仅代表对货物数量、形式、品牌、外观等事项的认可,不代表采购人承认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使用等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及时配合采购人进行检测等工作,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必须按照明细报价表认真填写各项明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合计最高限价。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方式同保证金保函方式,保证期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等形式提交。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所有货物运送到现场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
3.所有货物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验收总金额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并完成缺陷修复,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无息支付。
注:采购人向供应商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与款项同等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收到款项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有权收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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