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复烤厂基建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复烤厂基建零星维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13日
评标地点:**省**市许继大道与延****花园3****酒店)9楼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28604.07元;
服务期: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有法定保修期限的按法定执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8864.11元;
服务期: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有法定保修期限的按法定执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8835.21元;
服务期: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有法定保修期限的按法定执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段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7-****21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35,****8833
电子邮件:****@qq.com
投诉受理部门:
天昌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374-****326
****监察审计科,电话:0377-****3988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