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2024年灾后水毁修复项目**镇水毁修复工程
**县2024年灾后水毁修复项目**镇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灾后水毁修复项目**镇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委员会(干发改农经字【2024】149号)、****水利局(干水建管字【20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塘背圩、润溪圩、大湾圩、**圩;
2.2招标金额:****499.84元;
2.3 计划工期:1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上述人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工程认定。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止,在**省公共**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s://www.****.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公司客服电话:400-****-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省公共**交易网。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确定中标人之前,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各投标单位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并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姓名及其证号等信息。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应按赣人社规【2022】3号和饶人社字【2022】82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7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8 依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9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0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人投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
7.1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13本项目评****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793-****831)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省公共**交易网、**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余****商贸广场对面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9****9099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87****1209
地 址:**市**区双楠碧云路1号18幢3层附81号
招标监督机构:****水利局****办公室
日 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1、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2、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3、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4、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5、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