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监理已由 ****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监理;建设地点: **市域内13个镇街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域内运粮河、紫泉河、**河等9条河排沥河道实施生态廊道疏通、岸坡生态防护、**生态缓冲带、水体生态修复等工程,其中,生态廊道疏通工程涉及紫泉河、兰沟河、仓尚河、崔家沟4条河道的11条支沟,共计30.114km;岸坡生态防护工程涉及运粮河、紫泉河、仓尚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7条河道的15条支沟,共计117.3km;生态缓冲带工程涉及运粮河、**河、紫泉河、兰沟河、仓尚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9条河道的16条支沟,共计37.465km;水体生态恢复工程涉及**河、紫泉河、兰沟河3条河道的6条支沟,共计137430.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9:00至2024-11-18 17:00(**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招标人:****,联系人:王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建彬、李志远、刘丽珍;电话:0312-****168。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2-****761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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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现更正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资历(2分)评分标准内容删除并更正为:近三年(自2021年9月1日至今)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一项类似水利工程的监理业绩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