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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区)-佛北****服务区道路和配套设施工程(科技北路、文化中路、**三路等)监理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区)-佛北****服务区道路和配套设施工程(科技北路、文化中路、**三路等)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就《招标文件》中有关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由原来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11 月 8 日”
修改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11 月 9 日”。
2、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资格要求“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月至2024年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修改为“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至2024年 10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3、为方便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现提供招标文件word格式供投标单位下载,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仅供参考,如招标文件word格式与PDF版本及答疑文件不一致,以PDF版本及答疑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建勤工程造价
****中心 ****公司
地址:**** 地址:**市**区桂城**
大道北 66 号西座三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57-****9004 联系方式:0757-****8376
2024年11月14日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