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游乐设施100台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0760-****66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游乐设施100台套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镇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年产游乐设施100台套生产项目拟建于**市**镇沙港中路15号之一。项目总投资为400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用地面积31074.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801.01平方米,主要从事游乐设施生产,年产游乐设施100台套。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市****公司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