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电金信**站点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中电金信**站点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2.3 采购类型:服务
2.4 招标内容:中电金信**站点班车租赁服务
招标内容 | 具体要求 |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中电金信**站点班车租赁服务 | 详见第六章 《技术需求书》 | ¥2,910,000.00 |
2.5 服务期:两年,一年固定期限+一年续约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一年到期前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2.6 服务地点:**市(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出租客运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人所有权的服务车辆须均具有**市交通委颁发的《道路运输证》。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4.1 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文件领购方式及流程: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n)—注册(新用户)—(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请参照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
4.4 文件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344****55868
联 行 号:104****05725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上支付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无需审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现金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现金”后提交审核,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4.5 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刘经理,010-****0340。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会议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
联系人:于明生、董鑫浩、崔李枭枭、常冬梅
电话:010-****5475、136****4556
电子邮箱:****@c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