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县水头镇水网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4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14 | |||||||||||||||||||||||||||||||||||||||||||||||||||||||||||||||||||||||||||||||||||||||||||||||||||||||||||||||||||||||||||||||||||||||||||||||||||||||||||||||||||||||||||||||||||||||||||||||||||||||||||||||||||||||||||||||||
平发改投资〔2024〕253号 关于同意**县水头镇水网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4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县水头镇水网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4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浙萌宠〔2024〕31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115号、平水函〔2024〕69号文件精神,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县水头镇宠物小镇,西起鸣溪涵闸,南至中后闸站。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开河4新开河道长度388m,河道宽度45m,设计河底高2.5m,**护岸长度761m。 三、水文地质 1、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水文的相关内容。 2、基本同意《报告》中工程地质引用《**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基坑围护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地质勘察成果及工程地质评价结论。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任务和规模。 1、工程主要任务:结合周边区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使水头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同时配合河道周边滨水绿化,提升河道沿线景观,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水头**社会经济持续、绿色、稳定发展。 2、工程建设规模:新开河道长度388m,河道宽度45m,设计河底高2.5m。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新开河4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河道护岸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均为30年,环境类别按三类环境设计。 2、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堤线方案和工程总体布置。 3、基本同意《报告》推荐的护岸设计断面型式,护岸采用下直上斜式,下部挡墙采用干砌石直立式挡墙,墙顶高程为5.0m,墙后设3.5m宽亲水步道,后侧斜坡放坡至现状地面,表面铺设草皮护坡。右岸对本次河道开挖破坏的水头鳌江堤防格宾网垫进行恢复。 4、基本同意《报告》推荐地基防渗设计,在新开河4右岸堤轴线处布置密排高压旋喷桩穿透透水层,截断透水层,桩长8m,桩径0.8m,桩距0.5m,布置范围4XK0+000~4XK0+280。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资规、财政、水利、生态环境、交警大队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等相关手续。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1520.73万元, 工程费用为1392.14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 2024年10月3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