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关于邀请参加2025年“粤贸全国”系列展会比选的通知
****关于邀请参加2025年“粤贸**”系列展会比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4
各境内展览会办展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商务厅拟采取比选的方式选定一批国内展会作为2025年“粤贸**”系列展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举办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遴选条件
(一)展会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成功举办过。
(二)最近举办的一届展会展览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
(三)申报展会需在境内举办。如申报展会在**省内举办,最近举办的一届展会**参展企业数量不得少于50家;如申报展会在**省外举办,最近举办的一届展会**参展企业数量不得少于30家。
三、需提交材料
(一)组展单位营业执照。
(二)2024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届展会举办情况报告。
(三)2024年12月31日前最近举办的一届展会与展馆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2024年12月31日前最近举办的一届展会**参展企业名单和有企业名称的展会会刊。
(五)2025年展会计划。
(六)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备注:如展会因为计划在2024年11月、12月举办而无法提供上述(二)、(四)项材料,则改为提供省外展会至少30家**参展企业、省内展会至少50家**参展企业展位费的汇款凭证以及上述(一)、(三)、(五)、(六)项材料。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加的办展机构将申报材料扫描刻制光盘,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装订标准见附件)并加盖办展机构公章,于12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市**区新港东路1068****中心南塔 A座2404(联系人**晖,198****9746;潘美玲,158****1893)。
附件:材料装订标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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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附件:材料装订标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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