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4〕524号
关于****,远红外光波房、户外桑拿房、度假养生房生产线**(**)项目厂房二(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申请对其****,远红外光波房、户外桑拿房、度假养生房生产线**(**)项目厂房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远红外光波房、户外桑拿房、度假养生房生产线**(**)项目厂房二
三、项目位置:**省**市**区荷城街道广明高速以北、荷富大道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0973.6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5704.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35190.18平方米,基底面积6736.16平方米,容积率3.21,建筑密度61.39%,绿地率10.11%,配套停车位77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厂房二(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厂房二,2层,建筑面积5876.14方米,计容面积8523.89平方米,基底面积2880平方米。
经审核,****,远红外光波房、户外桑拿房、度假养生房生产线**(**)项目厂房二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竹园路19号 ******局**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