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公开询价公告
为有序推进**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工作部署,我局拟开展**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现诚邀有相关资质且有意愿参与的各供应商参加公开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按照《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询价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
2.报价函(后附格式);
3.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土地评估资质证明复印件(省****管理部****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
五、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网络报价方式,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8: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qq.com。联系人:雒女士,联系电话:187****0296。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含资料打印费、评审费、会议费、生活费、差旅费、税费、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
(二)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作为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具体以公开采购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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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