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支队消防主题公交车车体广告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金海大道8号
成交金额:玖万圆整(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支队消防主题公交车车体广告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支队消防主题公交车车体广告项目,利用8路18路公交车打造消防流动宣传车,在公交车车体设计消防安全元素,利用车内广播,电视播放消防主题公益广告。选取4辆公交车,为期一年。车衣设计,制作均由中标方负责。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区****广场5号楼2401、2418室,联系方式:155****979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拂晓大道665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38****90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广场5号楼2401、2418室
联系方式:曹工15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