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项目概况
**县潭府乡X216线、Y037线公路重点灾毁点处治应急抢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11 月 15 日14 时 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县潭府乡X216线、Y037线公路重点灾毁点处治应急抢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概算金额:人民币****391.57元(具体金额以财评后的金额为准),按财评后的金额下浮 6%为其最高控制价(本次报价按下浮率报价),具体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单价同比例下浮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工验收。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概算金额 | 下浮率 |
1 | **县潭府乡X216线、Y037线公路重点灾毁点处治应急抢修工程 | **县潭府乡X216线、Y037线公路重点灾毁点处治应急抢修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391.57元 | 6% |
二、****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供应商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施工员、公路工程质量员、安全员)须在资格审查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证明(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提供的查询网址及密码必须要能够查询到,否则视为无社保。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1、时间:2024年11 月5 日至 2024 年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方式:请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时间)。
2、地点:****(****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http://www.****.com/home)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时间)
2、地点:****(****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磋商注意:****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代表应执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名 称: ****政府
(2)地 址: **县潭府乡水口村
(3)联系人: 唐先生
(4)电 话: 136****6887
(1)名 称: ****
(2)地 址: ****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联系人: 夏梓萁 朱**
(4)电 话: 0739-****555 188****8288
项目联系人: 夏梓萁
电 话: 18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