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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横琴湖心**项目16号地块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大横琴湖心**项目16号地块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 | 地址**省**市**区井岸镇创民路36****中心3层301室 | |
王琳 | 联系电话0756-****819 | |
**** | 地址**市**区井岸镇西堤路峰景苑3栋5单元201 | |
柯乃文 | 联系电话133****2232 | |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 ◆[746,877,542.96元(含暂列金额:35,566,000.00元)]。 修改为: ◆[711,399,360.03元(含暂列金额:33,876,000.00元)]。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 ◆[746,877,542.96元(含暂列金额:35,566,000.00元)]。 修改为: ◆[711,399,360.03元(含暂列金额:33,876,000.00元)]。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 原文: ◆按照[35,566,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 ◆按照[33,876,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5暂估价: 原文: ◆按照[487,601.10]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抗震支架工程]。 修改为: ◆按照[2,987,601.10]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抗震支架工程、预留红线外接驳市政带拆改工程]。 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36,762,615.87]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35,186,743.14]元报价,不得竞争。 六、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有修改,已重新上传。 注: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