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及设施设备更新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改扩建及设施设备更新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关于****综合楼及配套基础设施设备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同意变更****综合楼及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2023〕149 号、**发改〔2024〕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级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2023〕149 号、**发改〔2024〕1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渔门镇桑云街15号
2.2建设规模:扩建面积地上21224.5平方米(其中扩建门诊6280.43平方米、检验1000平方米、康复1714.94平方米、病房10514.19平方米、手术室1714.94平方米),扩建地下室面积7840平方米,改造老院区病房病区12627.48平方米,配套建设供氧、消防、变电、污水处理等系统工程,更新配套手术室、ICU、血透室、产房、影像、放射、心电、检查检验等医疗设施设备。
2.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等全过程,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现场指导与监督、参与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从合同签订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及设计深度要求,达到项目业主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并合格。
2.6项目投资估算:31609.87万元
2.7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 市(州))(网址: http://www.****.cn )—“登录”—“ **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5 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渔门镇桑云街15号
邮 编:617100
联 系 人:吉老师
电 话:081****715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县月潭街1号附45号
邮 编: 6171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2-****1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账 号: 772********820859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