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区2024年生产技改项目主网变电工程可研、设计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澄清函(一)
致供应商:
一、现对《**、**、**地区2024年生产技改项目主网变电工程可研、设计技术服务框架采购》作如下澄清: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7.4.1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审方法-商务部分-人员配备”作出修正,具体内容如下:
原描述 | 修正为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大于等于15人的,得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10-14人的,得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1-9人的,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得2分。 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2投入同一人员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3.上述二项得分合计不超8分;4.未提供证件和报价截止时间当月或往前顺推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不得分。5.拟投入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大于等于15人的,得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10-14人的,得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1-9人的,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发输变电或供配电)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 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2投入同一人员按最高得分计算一次;3.上述二项得分合计不超8分;4.未提供证件和报价截止时间当月或往前顺推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不得分。5.拟投入技术服务人员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二、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洪工
联系电话:0757-****1313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陈工/杨工
联系电话:075****74756/74782
特此函达,请供应商遵照执行。
****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