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5FSCG24D03C0212 FS340********29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一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与标准-二、评审办法-2.4综合评分中的、“供应商综合实力”、“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评分标准对应更正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供应商提供下列软件或证书的: 提供智能视频识别采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类似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软著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工信部颁发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 2.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人力**管理师证书得1分,高级人力**管理师得2分; 2.具****保障部颁发或者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得1分,高级企业培训师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截图(http://jndj.****.cn/)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工信不、人社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2. 具有城市管理网格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截图。 | |
注:本项评分标准中具有相关证书的从业人员,是为了确保技术支持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指导,仅作为彰显供应商综合实力,在服务团队组成人员中可以不予体现。 | |
服务团队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以下证书: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2.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1)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证书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一次”;(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2024年9月、2024年8月、2024年7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条件不计分。 3.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得1分。 注: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指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首先感谢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与关注,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疑问我单位已知悉,本着符合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的原则,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予以采纳,在更正内容中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2.本次更正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名 称:****
地 址:**县晋熙镇晋湖路392号
联系方式:055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村村部大楼六楼
联系人:韩丽
联系方式:189****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
电 话:189****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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