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管理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1日。
电话:0371-****9126
传真:0371-****9125
通讯地址:**省**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市周淮路与腾飞路交叉口东100米 | **** | 郑****公司 | 建设单位拟在院区内****中心,其中包括体部伽玛刀机房1间、后装机房1间、模拟定位CT机房1间及相关配套用房,新增使用1台体部伽玛刀、1台后装机以及1台模拟定位CT 机,用于开展放射治疗和模拟定位工作。体部伽玛刀型号为OUR-QGD/B,内含30枚Co-60 放射源,单枚活度1.05E +13Bq,属Ⅱ类放射源,总活度3.15E+14Bq,属Ⅰ类组合源。后装机型号为GZP3,使用3枚Co-60密封放射源,单枚活度6.66E+10Bq,属于Ⅲ类放射源。模拟定位CT机型号为QuantumCTQ560a,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350mA,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投资比例3%。 |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