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新苏滁高新区**路以东、九梓大道以南、**路以西、建业路以北 1 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滁****公司
项目概况:****拟在****新苏滁高新区**路以东、九梓大道以南、**路以西、建业路以北 1 号投资建设****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7344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生产各类碳钢铆接件、不锈钢铆接件和高端铆接件若干。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铬酸雾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6 限值要求;热处理产生的淬火油烟(含电加工油雾,均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关于印发《**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 号)中规定的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建成运行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 1 中间接排放相应限值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弃水与纯水制备浓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以上各环节处理后的废水一并经废水总排口接管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下载苏滁凯力电镀项目241107报批稿.rar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联系电话:0550-****837
通讯地址: **省**市**南路1999号中新****开发区****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