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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询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询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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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公司 | 铁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3000 | 不公开 |
备注:6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A标段 | 无烟煤 | 晋控化标5# |
备注:6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1-15 08: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1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 ****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询价采购
报价时间截止后,当最低报价小于等于基价时,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 当最低报价大于基价时,询价方根据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若询价方选择成交,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A标段:2024-11-15 09:00至2024-11-15 13: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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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2-09-06至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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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6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6
电话:6
交易中心:张强
电话:155****5890
****中心:任凯玥
电话:035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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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