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00吨高精密碳化硅陶瓷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82653X | 建设单位法人:刘世聪 |
刘世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路与恒安街路口北200米路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700吨高精密碳化硅陶瓷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潍** **省**市**区**路与恒安街路口北200米路东 |
经度:119.13798 纬度: 36.604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0 |
坊环审表字〔2023〕F-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8265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82653X | 验收监测单位:**绿水****公司 |
****0700MA3M0U899A | 竣工时间:2024-07-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50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厂房占地面积9141平方米,建筑面积5033平方米,投资3500万元建设“年产700吨高精密碳化硅陶瓷项目”。企业新购置真空烧结炉、螺杆空压机等生产设备51台(套),预计可达成年700吨高精密碳化硅陶瓷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厂房占地面积9141平方米,建筑面积5033平方米,,购置真空烧结炉等配套的生产设备27台(套),可达到年产210吨高精密碳化硅陶瓷的生产规模 |
企业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模具制作:石膏、蒸馏水-搅拌-制模、晾干-得到模具;原料-配比投料-混料-注浆-成型-脱模-烘干-切割-钻铣-人工修整-烧结-清砂-包装、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模具制作:石膏、蒸馏水-搅拌-制模、晾干-得到模具;原料-配比投料-混料-注浆-成型-脱模-烘干-切割-钻铣-人工修整-烧结-清砂-包装、检验、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投料、混料、人工整修、切割、钻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1; 2.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2; 3.烧结工序产生的VOCs:集气罩+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P3。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混料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人工整修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切割、钻铣经3#、4#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气筒P1; 2.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5、6、7、8#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2,清砂车间内粉尘经9#、10#、11#、12#布袋处理+排气筒P2; 3.烧结工序产生的VOCs:集气罩+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P3。 |
企业新增布袋除尘器,新增多重环保设施处理,属于良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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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8 | 0.0466 | 0 | 0 | 0 | 0.145 | 0.047 | / |
0.036 | 0.011 | 0 | 0 | 0 | 0.047 | 0.0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 投料、混料、人工修整、切割、钻铣工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钻铣颗粒物出口浓度最大值为7.8mg/m3,速率为0.0153 Kg/h;处理效率为99.43%。 | |
2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 清砂工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颗粒物进口浓度最大值为28mg/m3,速率为0.0087Kg/h,颗粒物出口浓度平均值为2.3mg/m3,速率为0.0040Kg/h,处理效率为91.79% | |
3 | 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非重点行业”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 烧结工序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VOCs进口浓度最大值为12.9mg/m3,速率为0.0052Kg/h,VOCs出口浓度平均值为2.96mg/m3,速率为0.0035Kg/h,处理效率为77.05%,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为77.05%。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清砂机等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对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 | 从噪声监测结果分析,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及最近噪声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敏感点后宁家沟村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1.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配套设施各噪声源对区内外敏感点影响较小。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须依法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固废管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膏、废砂、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下脚料、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须依法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固废管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膏、废砂、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下脚料、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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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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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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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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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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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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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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