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檀溪三期90万吨/年矿渣微粉扩建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60176G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宗明 |
汪安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县 |
****开发区**港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檀溪三期90万吨/年矿渣微粉扩建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县 ****开发区**港内 |
经度:110.03937 纬度: 19.9619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5-23 |
澄环函〔2017〕1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4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6017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320886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20886F | 竣工时间:2023-10-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64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增建设规模为一条年产90万吨的矿渣微粉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规模为一条年产90万吨的矿渣微粉生产线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矿渣喂料及输送、矿渣粉磨及除尘系统,对原有成品储存及散装库、空压机站等辅助车间进行改造升级,其余办公和生产设施均可利用一线已有设施。制粉采用“一步法”工艺,所有燃料均由汽车运输进厂,进厂燃料卸入堆棚,燃料再通过铲车送入喂料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矿渣喂料及输送、矿渣粉磨及除尘系统,对原有成品储存及散装库、空压机站等辅助车间进行改造升级,其余办公和生产设施均可利用已有设施。制粉采用“一步法”工艺,所有燃料均由汽车运输进厂,进厂燃料卸入堆棚,燃料再通过铲车送入喂料斗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各产尘点是否安装除尘设备;2、项目矿粉原料堆场是否建设厂房;3、是否对粉磨机房采用隔声门、隔声窗;是否对风机、空压机加装消声器并进行封闭 | 实际建设情况:1、增加的生产线安装9个除尘器,共有9个排气口。其中热风炉燃烧的残生的热气经立磨机后,在立式磨尾废气筒排放。2、项目矿粉原料堆场设在厂房内。3、项目合理布局各功能区,粉磨机房采用隔声门、隔声窗;对风机、空压机加装消声器并进行封闭。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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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 | 9.112 | 51.422 | 0 | 0 | 51.422 | 9.112 | / |
43 | 19.29 | 62.29 | 0 | 0 | 62.29 | 19.29 | / |
60.3 | 19.29 | 79.59 | 0 | 0 | 79.59 | 19.2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立磨式尾废气处理设施 | 《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设置1个立磨式尾废气处理设施 | 立磨式尾废气排放口设1个点位G1,共1个。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共6次。 | |
2 | 立磨吐渣除尘器 | 《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设置1个立磨吐渣除尘器 | 立磨吐渣除尘器出口设1个点位G2,共1个。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共6次。 | |
3 | 入库斗提除尘器 | 《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设2个入库斗提除尘器 | 入库斗提除尘器排放口设2个点位G3、G4,共2个。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共6次。 | |
4 | 矿渣微粉库顶除尘器 | 《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设2个矿渣微粉库顶除尘器 | 矿渣微粉库顶除尘器排放口设2个点位G5、G6,共2个。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共6次。 | |
5 | 库底散装除尘器 | 《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设2个库底散装除尘器 | 库底散装除尘器排放口设2个点位G7、G8,共2个。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共6次。 | |
6 | 煤料输送除尘器 | 《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设1个煤料输送除尘器 | 煤料输送除尘器排放口设1个点位G9,共1个。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共6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设备设施放置于厂房内,设备设置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隔音墙等 | 在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各设置一个噪声监测点N1-N4,共4个噪声监测点。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合理设置防渗漏生活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检修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采用储存桶分类收集,并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送至海****中心集中处理。 | 项目在区域内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临时堆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待暂存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点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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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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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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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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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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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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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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