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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人力**外包服务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生态****公司2025-2026年人力**外包服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生态****公司2025-2026年人力**外包服务
二、公示时间:2024-11-14~2024-11-18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 | ******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18.****0000 | ****026.****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质等级证书名称:人力**服务许可证,证书编号:(鄂)人服证字(2016)第****002613号,证书有效期:2024年1月19日至2029年2月1日; 资质等级证书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01(02)****016,证书有效期:2024年1月19日至2027年2月1日; | 人力**服务许可证、(鄂)人服证字[2017]第****002513、有效期2025年8月7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HB011****00019、有效期2026年8月7日 |
业绩 | 1、业绩名称:**中超****公司****公司劳务外包框架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11月1日,买方:**中超****公司****公司; 2、业绩名称:****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3月,买方:****集团******公司; 3、业绩名称:南水北调引江补汉工程环水保监测辅助工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6月5日,买方:****集团****公司; 4、业绩名称:****泵站运维劳务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3月,买方:******公司; 5、业绩名称:****管理处泵站辅助运行服务外包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4月15日,买方:****管理处; 6、业绩名称:**2023-2024年岗位外包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1月10日,买方:****集团****研究院****公司; 7、业绩名称:**2023-2025年生产服务,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8日,买方:****集团****研究院****公司; 8、业绩名称:南水北调****公司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商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7月14日,买方:****集团****公司; 9、业绩名称: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分局购买外台站值守服务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2月5日,买方: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分局; 10、业绩名称:****工程局有****公司业务(岗位)外包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5月31日,买方:****工程局有****公司; | 1、****加油站服务外包、签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买方中国石****公司湖****公司; 2、****加油站服务外包、签订时间2021年9月5日、买方中国石****公司****公司; 3、业绩名称人力**服务、签订时间2023年6月19日、买方**交投****公司; 4、业绩名称劳务外包、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设计院****公司****研究院); 5、业绩名称税务协助服务外包、签订时间2023年5月30日、****总局****税务局; 6、业绩名称税务协助服务外包、签订时间2021年4月1日、****总局****税务局; 7、业绩名称劳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4年1月4日、买方铁四院(**)****公司; 8、业绩名称劳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3年2月28日、买方海峡(**)****公司; 9、业绩名称岗位服务外包、签订时间2024年7月1日、买方武钢中冶****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010-****8768
接收邮箱:e****786@chnenergy.****.cn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