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0 09:00:00,更正为:2024-12-0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0 09:00:00,更正为:2024-12-03 09:00:00。
1.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之“三、评审程序”之“3.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企业认证证书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认证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二级或以上的,得1分; 6.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二级或以上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其中“4、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售后服务”。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企业认证证书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认证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证书均可纳入评分。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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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蟠龙园
联系方式:0763-****688
名 称:****
地 址:**市**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联系方式:0763-****036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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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