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房屋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某单位房屋升级改造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 房屋升级改造 (结构形式、层数、用途等)
2.2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房屋升级改造 估算价: 50.07万元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经审图备案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其他:/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事务所营业执照,报****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报告编码数字清晰,二维码清晰可扫描查验)。
3.7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 d. gov.cn/home)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C.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采网”网站(https://ww.****.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3.8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时间,下同,工作日时间受理),在 **** (详情电话咨询)报名登记。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工作日时间受理),在 ****(**市**区) (建设单位,详情电话咨询)持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④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报价方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报价方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⑦持军队采购网备案成功截图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中心办公楼五楼)(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投标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 媒介上发布。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 **市**区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 陈工 、熊工
电 话: 187****0929、178****900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1303室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彭智
电 话:0775-****628
传 真:0775-****758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金都支行
账 号:4505 0166 0442 0914 1319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