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钦****公司
地 址: **市五马**二巷27号
法定代表人: 叶润友
委托代理人: 黄蓉蓉 电话: 138****5445
质疑人:钦****公司
质疑人地址:**市五马**二巷27号
联系人:黄蓉蓉 联系电话:138****5445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14****公司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递交了2024年**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的质疑函。****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项目负责人:具备计算机应用(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且该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或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的,每增加一项加1分,该项满分5分。
2)售后服务负责人:具备网络安全能力认证(网络安全技术I级或以上)的,得2分;且该售后服务负责人具备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增加一项加1分,该项满分5分。
3)本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售后服务负责人外,每1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云计算系统维护和计算机硬件维护专业测评合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
4)本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售后服务负责人外,每1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系统管理和设备管理专业测评合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内连续 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此四项评审标准中都要求一人多证,此项目要求人员需要多种相似证书是否合理,证书显然是为某特定供应商的特定人员量身定制,该评分项明显存在以人员资质控标情况,排斥中小企供应商。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实,根据招标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或其授****公司)”;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中“人员配置”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而设置,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软件平台、微信小程序、5G短消息以及配套IT软硬件**(包括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灾备等)等内容,项目建设复杂,服务和保障要求高,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需要具备通信专业技能、项目集成技能、信息安全技能、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系统分析设计技能才能保证为项目提供高质量服务。同时,本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证书均为国家相关权威部门认证颁发的合法证书且与本项目实施工作具有关联性,该项内容完全符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此项仅作为加分项,为非实质性要求。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获得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4级(含)以上、ITSS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2级(含)以上认证的,每项得3分,满分6分。
事实依据: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4级(含)以上要求企业成立时间≥4年,明显歧视刚成立的中小企业要求。ITSS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2级(含)以上认证的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了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质疑事项2答复: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37-2018)和《****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以上两个国家标准的各个能力等级评定均未对企业成立时间有限制。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信息:
2024年**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质疑答复函11.****.pdf (110.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