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设施设备一批(第一批)(二次)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施设备一批(第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35,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内交货,进口设备60日内交货。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4)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非供应商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完整的授权关系文件)。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财政监督:****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08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区希望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8****8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省**市**区娇子大道广电大厦13楼
联系方式:项目电话:028-****9333;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0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肖丁华、龙福兴;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项目电话:028-****9333;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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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