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钢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996955 | 建设单位法人:郑明淑 |
郑明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工业园长盛路2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钢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长盛路29号 |
经度:120.64646 纬度: 31.53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8 |
苏行审环评〔2020〕208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996955001P |
2020-03-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99695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996955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581MA1XHU5EXK | 竣工时间:2021-02-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2-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3-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d.jsp?id=89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利用已有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冲压件加工项目,年生产钢瓶50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已有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冲压件加工项目,年生产钢瓶5000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简述(1)下料 通过锯床、车床、机床等设备将钢管原料分割成设计要求所需大小。(2)成型 将原料置入旋转成型机加工成型。(3)热处理 将成型件在电阻炉内进行热处理,提高钢瓶性能。(4)加工两端 在数控机床、车床上对成型后的的钢瓶进行端口加工。(5)酸洗 将钢瓶进行酸洗,酸洗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的酸洗设施。(6)喷砂 将钢瓶件在喷砂工位上使用手动喷砂机进行内外进行喷砂处理。喷砂台设置粉尘收集设施,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7)螺纹加工 使用车床对钢瓶口处进行螺纹加工,再使用**清洗,去除钢瓶表面附着物,清洗均使用原有项目设施。(8)抛光 使用打磨设备对钢瓶表面进行打磨抛光,打磨台设置粉尘收集设施,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光后的钢瓶进行清洗,去除表面杂物,清洗均使用原有项目设施。(9)检验、刻字、入库 经制成的钢瓶进行检验,合格品使用激光刻字机刻上标识,再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1)下料 通过锯床、车床、机床等设备将钢管原料分割成设计要求所需大小。(2)成型 将原料置入旋转成型机加工成型。(3)热处理 将成型件在电阻炉内进行热处理,提高钢瓶性能。(4)加工两端 在数控机床、车床上对成型后的的钢瓶进行端口加工。(5)酸洗 将钢瓶进行酸洗,酸洗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的酸洗设施。(6)喷砂 将钢瓶件在喷砂工位上使用手动喷砂机进行内外进行喷砂处理。喷砂台设置粉尘收集设施,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7)螺纹加工 使用车床对钢瓶口处进行螺纹加工,再使用**清洗,去除钢瓶表面附着物,清洗均使用原有项目设施。(8)抛光 使用打磨设备对钢瓶表面进行打磨抛光,打磨台设置粉尘收集设施,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光后的钢瓶进行清洗,去除表面杂物,清洗均使用原有项目设施。(9)检验、刻字、入库 经制成的钢瓶进行检验,合格品使用激光刻字机刻上标识,再入库待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原有项目一套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抛丸打磨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热成型冲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氟化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氟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为危险废物为废酸液/渣(900-304-34)、污泥(336-064-17)、废包装桶(900-249-08)、废液压油(900-218-08)、废切削液(900-006-09),废包装桶委托****处置,废酸液/渣、污泥委托******公司处置,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委托******公司处置,已提供危废处置协议。一般固废为金属废料,出售给******公司,已提供一般固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卫生服务所收集处置。已提供垃圾清运协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原有项目一套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抛丸打磨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热成型冲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氟化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氟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为危险废物为废酸液/渣(900-304-34)、污泥(336-064-17)、废包装桶(900-249-08)、废液压油(900-218-08)、废切削液(900-006-09),废包装桶委托****处置,废酸液/渣、污泥委托******公司处置,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委托******公司处置,已提供危废处置协议。一般固废为金属废料,出售给******公司,已提供一般固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卫生服务所收集处置。已提供垃圾清运协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032 | 0.0144 | 0.1176 | 0 | 0 | 0.118 | 0.014 | |
0.413 | 0.058 | 0.471 | 0 | 0 | 0.471 | 0.058 | |
0.026 | 0.004 | 0.03 | 0 | 0 | 0.03 | 0.004 | |
0.005 | 0.0007 | 0.0057 | 0 | 0 | 0.006 | 0.001 | |
0.041 | 0.006 | 0.047 | 0 | 0 | 0.047 | 0.006 | |
8640 | 0 | 0 | 0 | 0 | 8640 | 0 | / |
0.2 | 0 | 0.2 | 0 | 0 | 0.2 | 0 | / |
0.0083 | 0.019 | 0.0273 | 0 | 0 | 0.027 | 0.019 | / |
0.222 | 0.004 | 0.226 | 0 | 0 | 0.226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与环评一致 | 酸洗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与环评一致 | 有组织废气氟化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氟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 |
2 | 除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与环评一致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1996)表2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本次噪声监测点位,厂界周围共设4各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厂界的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规定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为危险废物为废酸液/渣(900-304-34)、污泥(336-064-17)、废包装桶(900-249-08)、废液压油(900-218-08)、废切削液(900-006-0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为金属废料,****公司。生活垃圾委托******卫生服务所收集处置。 | 危险废物为危险废物为废酸液/渣(900-304-34)、污泥(336-064-17)、废包装桶(900-249-08)、废液压油(900-218-08)、废切削液(900-006-0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已提供危废处置协议。一般固废为金属废料,****公司,已提供一般固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卫生服务所收集处置。已提供垃圾清运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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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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