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董市镇洪治村老三组至老五组交通桥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董市镇洪治村老三组至老五组交通桥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董市镇洪治村老三组至老五组交通桥重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董市镇洪治村老三组至老五组交通桥重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00.00元
5.最高限价:16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对洪治村老三组原交通桥进行拆除后重建,桥梁全长14.02米,桥面全宽5.5米,净宽4.5米,两侧各设置0.5米宽防撞护栏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供应商盖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方式:本项目不进行现场报名、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附件)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点00分(**时间)
3.地点:****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点00分(**时间)
2.地点:****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会议。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董市镇
联系人:潘荣
联系电话:186****4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苑七巷14号
联系人:熊书曼
联系电话:158****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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