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万乔农业
****工厂(一期)改扩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公司****工厂(一期)改扩建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公司****工厂(一期)改扩建”****开发区工业大道5.3公里处北侧地段,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24)**县不动产权第****560号、琼(2024)**县不动产权第****555号,证载用地面积18660.97㎡。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为34814.85㎡,计容面积为34552.07㎡,不计容面积为306.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814.85㎡,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1.851,建筑密度46.7%,绿地率为17.48%,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45个。
其中涉及改扩建各单项经济技术指标:一栋1#丁类厂房,总建筑面积:9813.28㎡,总计容面积9813.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813.28㎡,地下建筑面积为0㎡。
一栋3#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778.2㎡,总计容面积5515.42㎡,不计容面积262.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78.2㎡,地下建筑面积为0㎡。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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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