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白石南河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选择公告
**县白石南河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选择公告
1、选择条件
2023年7月6日,清****管理局以清审水保〔2022〕18号文件批复了**县白石南河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已具备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的条件。按照****农村水务股递交关于选取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的申请,县水务局规划法规股负责组织本次选取工作,诚邀愿意承担本工作的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县白石南河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县清源镇、东于镇
2.3投资额及资金来源:根据清审初设〔2022〕4号文件批复,总投资24224.38万元,其中水保投资120.7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4编制内容:编制**县白石南河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编制完成。
2.6本项目报价不设最高限价,要求编制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报价。
3、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经营范围须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等;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询价;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有“失信惩戒”的不得参加此次询价(提供近一个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资料的领取
报名及资料(电子版)的领取将于2024年11月15日8:0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8:00时结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周六、日除外),在****三楼规划法规股办理。
报名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④其他证明材料。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地点为****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清**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局公示栏公示。
7、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农村水务股
联 系 人:贾保俊
联系电话:139****9251
组织部门:****规划法规股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0692
电子邮箱:****@163.com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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