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式义齿加工生产(一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5MA27L4FD45 | 建设单位法人:詹志良 |
周晓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润寿路1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定制式义齿加工生产(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润寿路15号 |
经度:118.58288 纬度: 31.848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宁环(江)建〔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5MA27L4FD4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5MA27L4FD45 | 验收监测单位:**森力****公司 |
****0111MA7HCFAA7F | 竣工时间:2024-05-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70y3e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定制式义齿约2万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定制式义齿约1.5万颗 |
本次验收针对固定式义齿生产线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模型消毒-模型检查-模型修整-CAD-CAM-烧结-打磨-堆瓷-车瓷-上釉-检验-消毒包装入库 模型消毒-模型检查-模型修整-3D金属打印-打磨-堆瓷-车瓷-上釉-高速打磨-检验-消毒包装入库 模型消毒-检查模型-扫描、设计-金属支架打磨-排牙修基托-装盒-充胶-树脂胶托抛光-检验-消毒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模型消毒-模型检查-模型修整-CAD-CAM-烧结-打磨-堆瓷-车瓷-上釉-检验-消毒包装入库 模型消毒-模型检查-模型修整-3D金属打印-打磨-堆瓷-车瓷-上釉-高速打磨-检验-消毒包装入库 |
活动义齿生产线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模型修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同****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工艺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厂区须实施分区防渗,落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根****管理部门审批联动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规范设置排污口标志。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合理设置排污口和相应的标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模型修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模型修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并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项目废水检测结果中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的检测****处理厂接管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削废气、打磨废气和抛光废气。切削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抛光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至自动变频中央吸尘器处理,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模型、废模型、废石膏、废边角料、废合金、废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沉降粉尘、废磨料、废切削液以及废包装瓶。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不合格模型、废模型退回作为医生牙齿模型;废石膏委托专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合金、废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沉降粉尘、废磨料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包装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库已设置防渗措施。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已按规范设置排污口标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 | 0.0513 | 0 | 0 | 0.04 | 0.04 | |
0 | 0.0523 | 0.1786 | 0 | 0 | 0.052 | 0.052 | |
0 | 0.0115 | 0.0147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11 | 0.0017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149 | 0.0168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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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100-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已完成建设 | 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装置、中央吸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 已完成建设 | 2024年5月28日~5月29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完成建设 | 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模型、废模型、废石膏、废边角料、废合金、废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沉降粉尘、废磨料、废切削液以及废包装瓶。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不合格模型、废模型退回作为医生牙齿模型;废石膏委托专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合金、废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沉降粉尘、废磨料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包装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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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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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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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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