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垒景区“915”山洪后堡坎及停车场恢复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垒景区“915”****停车场恢复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垒景区“915”****停车场恢复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号
2.项目名称: **垒景区“915”****停车场恢复项目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一个包。**垒景区1号停车场外河堤堡坎修复、原有堡坎混凝土破损及清运、防腐木地板及龙骨拆除后利旧安装、水泥仿木栏杆拆除后重**装,新山门警务室河堤堡坎修复,新山门观光车停车区外堡坎修复,**亭下方公路小桥基础修复,**亭河道堡坎修复,**山庄外堤坝新做堡坎加高,**亭区域新做堡坎,**亭观光车停车区铺设碎石平整等内容,该项目清单内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工作内容清单详附件。
(工期:20个日历天;限价:286293.48元)
5.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5.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5.7.1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7.2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7.3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5.7.4业绩要求: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注:承包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名称的资料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4(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采购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时00分(**时间)
8.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30-11:00(**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
地址:********中心2楼会议室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85****1788
****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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