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房屋拆除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7: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B2座)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B2座一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8.9636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5859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助理、刘助理176****4004、176****5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B2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蕙、蔡朋022-****58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房屋拆除工程
预算金额:48.9636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636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拆除24栋7525平方米房屋和围墙、棚子、水泥台等周边构筑物,清理地基、平整场地,并完成垃圾清运处理和资产回收,中标单位依照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缴纳残值224613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B2座)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电汇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分行浦惠支行,开户账户:770********004206。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B2座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市**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助理176****4004
(四)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文件费汇款凭证、开票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市
联系方式:杜助理、刘助理176****4004、176****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B2座
联系方式:李蕙、蔡朋022-****5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蕙
电 话: 022-****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