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7:52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44.901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建纲、高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98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五四路2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江先生 0591-****18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许建纲、高倩0591-****9888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劳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建纲、高倩
项目联系电话:0591-****9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五四路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先生 0591-****1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建纲、高倩0591-****9888
代理机构地址: **省****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邀请
受****委托,对****食堂劳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比选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比选文件购买时间及方式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 [下午 17: 30 ](**时间)前,在****(**省****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购买比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1.2获取文件的方式:(1)现场直接报名,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进行报名;(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 ****@163.com。
2、比选文件售价
比选文件(纸质文本或电子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2日] [上午 09:30 ](**时间)之前提交到**省****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4、开标时间、地点
4.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上午 09:30 ]((**时间)
4.2开标地点: **省****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开标大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比选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 **市**区五四路212号
电 话: 0591-****1817
联系人: 江先生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秀山路245****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
邮编:350000
联系人:许建纲、高倩
联系电话:0591-****9888
7、比选文****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中囯银行****支行
帐 号: 428****12013
附:比选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1-1 | ****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项 | 449016元 |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1)比选响应声明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供应商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资格承诺函)。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资格承诺函)。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比选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比选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专项声明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资格承诺函)。
(9)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比选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12)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9016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