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新旗村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暨文旅服务新业态提升建设项目已****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跨省域补充资金、争取厅局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原有停车场提升改造硬化带膜结构雨棚1700平方米、停车场砂化1600平方米。
2、原有道路封面沥青混凝土改造5617.7平方米,更换路道牙3637米,混凝土道路1180平方米,维修边沟2739米、文化广场608平方米等。
3、提升改造游步道1404平方米,护坡420米,人行道铺装728平方米。
4、**6人位移动厕所1座(含给水、化粪池及配套供电设施)。
5、改造民宿标识牌18个、导览牌10组、垃圾桶20个等其他基础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建设地点:**县兴盛乡新旗村
2.3计划工期:工期60日历天(不含冬休期)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8时30分(**时间),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王旭
电 话:136****02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宝湖中路 55 号宝湖湾
联 系 人:贾洵
电 话:132****3727
****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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