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2024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政府一般债项目扩建食堂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力工业设备/电站锅炉及辅助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7:52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53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社区28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老师0775-****2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镇新岗村六塘区(禄塘小区南二巷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0775-****538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2质疑答复.pdf | ||
附件2 | 附件1质疑函.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政府一般债项目扩建食堂设备采购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滨河路46号文锦大厦北楼二层220室-947(不老屯镇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曾康吕
邮编:101599
联系人:曾康吕,电话:134****3332
联系地址:**市**区石壁街道办石兴大道南330****商务中心B座3A12房
****: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16时00分收到****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市2024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政府一般债项目扩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原件,****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并针对****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质疑事项进行如下回复:
一、质疑事项:“评标委员会未按照客观、公正、独立、审慎的评审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存在协商打分、人为制造主观评审因素得分分差,倾向性打分的情形。我公司对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后,对我公司的得分和排名不能认可。”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答复如下:经核查评标报告及评标表格,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均是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要求进行独立打分,打分档位的认定均以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相应打分,不存在质疑****委员会“存在协商打分、人为制造主观评审因素得分分差,倾向性打分的情形”。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
2024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社区287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77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新岗村六塘区(禄塘小区南二巷8号)
联系方式:黄工0775-****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7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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