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1月21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7152(兼传真),电子邮箱:gtc@sthjt.****.cn。
一、单位名称:****
二、单位地址:**市**区内厝镇民安大道3878号118室
三、设施地址:**市**区内厝镇民安大道3878号118室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5-06、900-407-06、900-409-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9-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5-09、900-006-09、900-007-09);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1-12、264-012-12、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265-102-13、265-103-13、265-104-13、900-014-13、900-015-13、900-016-13);HW31含铅废物(900-052-31);HW49其他废物(772-006-49感染性除外、900-039-49、900-041-49感染性除外、900-045-49、900-046-49、900-047-49)。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20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800吨/年)。
六、许可证有效期1年。
****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14日